制度与文件
首页 /
制度与文件
关于规范督导听课管理的通知
各教学系(部):
为了规范督导听课管理,对听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能及时解决,保证听课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现将规范督导员听课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听课小组每天均有专、兼职督导员到教室听课。并认真做好听课记录和评价。
二、遇有情况(如教室没老师或没有学生上课、实践教学中没有指导教师、教师私自调换教室等),未能完成听课时,要做好记录,形成书面材料,做到有据可查。要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1
、当场填写《教学情况调查处理表》,写明情况。听课组的专、兼职督导员均要签名,并及时与教务处核实停、调课情况和调换教室情况,或与实验中心核实是否在上实验课。
2
、若经核实后确认未办理停、调课手续,也不是上实验课,听课组应及时向课程所在的系(部)和教学质量中心报告(时间紧急时,均可先电话口头报告)。
3
、系(部)接到报告后(包括电话口头报告)要马上调查,并及时地书面答复(当天)调查结果。
4
、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在收到“系(部)调查情况说明及意见”后要及时上报有关院领导。根据学院有关规定,尽快研究决定处理结果。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系(部)。
5
、几点说明
①停、调课和代课,严格按《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管理规范》第三章第一节第(一)条第二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②教师停、调课和调换教室必须以到教务处办理过手续为准(“调课申请单”一式三份,系部、教务处和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各存档一份),并通知到课程所在系部和所任课班级的学生。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
③遇有特殊情况,来不及事先办理停、调课和调换教室手续的,要及时与所在系(部)联系,系(部)应及时向教务处和教学质量监控中心报告(可以先口头报告,后办理相关手续),并通知到所任课程班级的学生。否则,造成教学事故,依学院相关规定处理相关人员。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
2011
年
4
月
25
日
附件:教学情况调查处理表
教学情况调查处理表
调查事由:
编号:
任课教师
|
|
课程名称
|
|
任课班级
|
|
时
间
|
|
情
况
简
要
|
签名:
签名:
年
月
日
|
||
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
签章:
年
月
日
|
||
系(部)调查结果说明及意见
|
系(部)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
||
处理结果
|
签名:
年
月
日
|
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