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与文件
教学质量监控中心信息安全及保密制度
第一条 根据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安全及保密工作相关规定,结合教学质量监控中心部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全体人员以及参与教学督导工作的专兼职督导人员等。
第三条 技术保障措施
(一)教学质量监控中心用于工作的所有电脑等设备,都必须设置开机密码,而且机器的密码不要太过简单。对于用来进行教学质量检查、教师量化考核的数据录入等登陆账户信息,教学督导员需妥善保管,不得将密码泄露给他人。
(二)教学质量监控中心用于工作的所有电脑等设备需装载杀毒软件,定期进行杀毒(一周杀毒一次)。
第四条 业务保密范围
(一)排听课计划保密
在排听课计划时,排听课工作人员应严格保密,在通知督导员听课时,只通知到听课教室所在的楼号,不出现楼层,以免引起猜测、泄露被听课教师的任何信息,确保听课安排的随机性效果。
(二)评教过程保密
排听课工作人员需要提前通知相关督导员听课计划时,必须确保相关督导员之外的人员不能提前了解排听课计划,注意工作的方式方法。
(三)评教结果保密
评教结果(系统中和纸质文件)要做好保密管理,不得泄露给任何评教督导之外的人员。
(四)学生教学信息员身份及反馈信息保密
学生教学信息员由各院部推荐,由教学质量监控中心负责管理并进行身份保密,不得将信息员身份泄露给其他学生和授课教师。同时,相关工作人员要做好学生教学信息员反馈信息的及时汇总和保密工作。及时将相关信息移交给部门信息安全员及部门领导。
(五)数据和文档资料安全
部门文件资料由部门信息安全及保密员专人管理。文件管理人员接收到各种教学质量监控相关文件后,应按规定归档、编目,及时入柜或存储。未经部门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把本部门重要数据和文档资料带出办公区域或通过网络外泄。
第五条 部门信息安全及保密员
教学质量监控中心设置信息安全及保密员一名,负责本部门日常信息安全及保密工作的宣传、监督、相关保密信息的收集与保存等工作。
第六条 本规定如有与上级规定不相符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中心